美术学院·书法学院按照我校《关于开展新一届学院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建工作的通知》及学院《学术委员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建工作方案》条件的相关要求,组建工作小组根据资格审核结果、学科平衡为原则,确定11名正式候选人,11月12日召开学院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选举会议,学院所有在岗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若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16日前将具体意见实名向学院纪委书记反馈。
联系电话:028-84485191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学院
2025年11月13日
作者:吕瑞娟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