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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重新学习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3-11 10:45:18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学院   查看:117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重新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学习课程开设

(一)公共课程

《大学英语A1、A3、Da1、Da3、Db1、Db3、(普通类)1/3、(艺体类)1/3》、《大学日语1/3》、《信息技术A/B》、《人工智能素养》、《人工智能基础》、《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实训》、《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1/3/5/7》、《书写技能训练》、《书法》、《大学体育1/3》、《信息素养与终身学习》、《沟通与写作》、《教师口语训练》、《大学物理(一)2》、《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基础》、《乡村振兴与教育改革》、《乡村学校校本课程开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中外教育名著导读》、《班级管理概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十个一”教育养成活动(2)》、《国防教育》、《创新创业基础》、《大学数学(一)1》、《大学数学(二)1》、《大学数学(三)1》、《大学数学(一)3线性代数》、《大学数学(一)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二)专业课程

本学期所开设的专业课程。

(三)课程开设要求

1.公共课程重新学习由学校统一组织和安排(大学数学系列公共课程由数学科学学院组织和安排),重新学习报名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采取单独开班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不到30人,若本学期开设有该门公共课程,可采取跟班学习的方式进行,若该门课程本学期未开设,请同学们关注后续学期的补考、重修报名通知。

2.专业课程重新学习由学院负责组织和安排,原则上采取在低年级跟班重新学习的方式进行,若重新学习报名学生人数达15人及以上,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开班授课。

二、重新学习报名及缴费

报名时间:

3月11日(星期三)9∶00317日(星期二)17∶00;

缴费时间:

3月11日(星期三)9∶00至317日(星期二)18∶00。

凡自愿参加课程重新学习的学生须在教务系统中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重修费用(操作流程见附件1,重新学习学费标准见附件2)。

相关专业课程重新学习的学费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自愿报名专业课程重新学习的同学可向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咨询。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参加公共课程重新学习的学生不能兼报上课时间相同的课程(公共课程行课安排见附件3)。学校将根据学生报名的人数进行分班,有关课程具体的上课地点另行通知。如遇学校周末有大型考试安排,重修课程行课时间将顺延一周。

2.参加课程重新学习的学生必须严格执行课程学习安排和教师要求,不得随意旷课,无故旷课课时数达到所修课程1/3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3.对于目前依然具有不合格课程的毕业班学生,需通知学生本人,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相关课程重新学习。

4.根据学籍管理规定相关内容,肄业离校的学生不得参加学校的重新学习。

附件:

1.课程重新学习学生网上报名(缴费)操作流程

2.公共课程重新学习学费标准

3.公共课程重新学习行课时间安排

 

美术学院·书法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6年3月11日

编辑:

附件1:附件1:课程重新学习学生网上报名(缴费)操作流程.docx  (1.90M)[下载]  [Docx阅读]
附件2:附件2:公共课程重新学习学费标准.docx  (0.02M)[下载]  [Docx阅读]
附件3:附件3:公共课重新学习行课安排.doc  (0.04M)[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