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四川省学位办相关文件通知,2015年下半年成教、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5年10月19号至2015年10月23号工作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报地点
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教务部(狮子山校区第9教学楼520办公室)
三、申报对象及基本要求
1、申报对象:2013年10月30日后毕业的四川师范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及成教本科毕业生。
2、基本要求:
①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四川省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位外语考试,考试语种为英语和日语)且成绩合格。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 (例:某人2014年2月取得考籍或学籍,但2013年6月即已取得四、六级或学位外语考试的合格证书,就不符合本次审核的要求)。
根据四川省学位办第[2014]10号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的通知》新规定,除下列两种特殊情况外,其它形式的外语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A.与我校合作的省外教学点的成教本科毕业生,通过省学位办推荐委托,参加教学点所在省市的成教学位外语考试或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其他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者;
B.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在取得考籍后,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在校生身份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
②本科毕业生均应在获得本科毕业生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③成人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④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四、申报流程
(一)递交材料:
将以下材料装入自备的带封口绳的档案袋
1、《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见附件一);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见附件二);
3、学位外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上需写明“该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时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学生”,并加盖考点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4、成教毕业生需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由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从档案袋中提取,若无法取得原件,由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在复印件上盖公章;
5、自考毕业生需学籍表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表由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从档案袋中提取,若无法取得原件,由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在复印件上盖公章;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2张1寸近期蓝底背胶(不干胶)照片(背面请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及出生年月日)及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需与递交的蓝底照片一致,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格式为jpg文件,照片需小于16KB,电子照片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在递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见附件五)
7、承诺书(见附件一);
(二)备查材料:
根据要求,以下材料学生需留存备查,学院将根据省学位办名单,电话通知部分毕业生提交备查材料:
1、毕业生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成教毕业生)或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自考毕业生)(鉴定表或登记表由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从档案袋中提取,若无法取得原件,由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在复印件上盖公章);
2、三科主干课程试卷(成教毕业生)(由学生本人在办学单位自行提取);
(三)其余事项:
1、证书及证件原件在审核后当场退还;
2、本次未提交电子照片或未达到要求者将视为放弃申报;
3、请勿重复申报学位。
五、学位证书领取时间
请于2016年3月以后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询学士学位通过者名单、领取时间及手续。
六、其它
1、专业代码及学位门类查询(见附件三)
2、成人三科主干课程名称查询(见附件四)
3、咨询电话:028-84760349
七、授位仪式
继续教育学院拟于2016年春学位颁发时段统一举行授位仪式,仪式为学位获得者自愿参加,有意参加的同学请填写附件六的《自愿参加学士学位授予仪式确认书》,谢谢。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党政办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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