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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应用型专业考生不符合要求照片更换处理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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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自考学生: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应用型专业考生不符合要求照片更换处理通知》的精神,考试院决定对于历年不合格照片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更换处理。请各位自考学生仔细清理,认真对待,按时、保质的按照考试院的要求上报材料。材料由我院收集整理后交由学校统一审核处理,请各位自考学生高度重视此次照片更换问题,以免影响考生的考试与毕业。

问题照片的主要类容:照片模糊、反光、底色不符合要求、照片反转颠倒、有边框、戴帽、穿着吊带、制服照等。

根据考试院的要求,及方便数据校对处理,本次更换照片的材料有以下几点要求:

1.材料上报时间:4月16日前;

2.照片必须按照省考试院的新生照片要求,照片必须是照相馆拍摄的照片(不允许使用以前的照片翻拍;摄像头、手机照片都是不合格照片。)

3.材料类容(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以准考证号升序排列):

  相片更换承诺书;

  电子照片(由考生以身份证号命名);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照片申请表》;

  学籍表(以原照片打印)。

4.提交材料必须齐全,“更换照片申请表”必须由考生本人申请填写并签字。不得代办代签。

5.本次清理为一次性集中解决历年问题,请各位自考学生必须认真清理自己的照片。

6.考生照片错误和考籍库内无照片的考生不在本次申请更换范围内。

8.本次集中清理的照片将统一制作新的准考证,考生一律不得持旧准考证参加考试。

9.本次有问题不更换的考生,只有在毕业审核时,出具审核未过通知单后,按照要求考籍更正合格后,方可在下次申请毕业。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党政办

                              2015年4月7日

 

 

 

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更换照片汇总表。

附件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照片申请表。

附件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照片采集要求。

附件5相片更换承诺书


附件1:附件5.doc  (0.03M)[下载]
附件2:附件3.doc  (0.03M)[下载]
附件3:附件2.doc  (0.03M)[下载]
附件4:附件1.doc  (0.03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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