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公务用车制度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9日
  查看:229
  来源:

一、车辆管理与调度 

 1、学院公用车辆由学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党政办公室指派专人对车辆进行调度,并填写《美术学院公务车出车情况登记表》,做好每天的车辆使用情况登记。

2、党政办公室指定专职司机负责驾驶学院公务用车,司机对驾驶车辆的安全负责。特殊情况下,确需调整驾驶人员时,应取得党政办公室批准。

 3、严禁公车私用,司机未经党政办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因擅自出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同时学院按制度予以处罚。 

 4、车辆执行长途出车任务时,要服从调度,按时返回,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时,司机应及时向党政办公室报告;长途出车回校后,司机应及时向党政办公室报告,以便车辆调度,严禁在出车途中随意变更行车路线、用车对象或捎办其它事情。

 5、未安排出车任务的车辆,白天一律停放在学院内固定车位。节假日停放在学院内指定位置。放假期间,车辆钥匙统一交学院党政办公室封存,因公确需动用车辆的,由申请人向值班院领导及分管院领导申请,取得同意后由值班人员至少提前1天通知驾驶员。

 6、学院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满足工作期间学院行政部门在各校区之间办公、取、送批量材料,以及零星在市内办理学院相关业务之用。不负责学生参加各类活动或写生、实习、社会实践等接送。

 7、学院领导在省内出差需用车辆时,经主管领导同意由党政办公室安排。原则上跨省出差不予安排随行车辆。

8、因公确需用车,但无法安排学院公车的,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党政办公室备案,可私车公用,但严格遵照预申报程序(经分管领导同意)填写申请单,事后提交及相关说明和票据到财务定额报销相关费用。未采取预申报的不予报销。

9、党政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详细记录车辆调度、维修、加油、三保、行程情况等随时备查。

10、车辆的附带证件及相关资料除按规定由专职司机随身携带外,其余均由党政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管。车辆发生转移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

二、车辆维护

1、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2、学院公用车辆一律实行定点维修。车辆出现故障,司机本人又不能及时进行排除者,应立即报告党政办公室,经核实原因后,填写维修项目申报单,经分管领导书面同意,到学院指定维修点维修。换件维修须将换下旧件交党政办公室留存。不经办公室允许私自维修者,所需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3、车辆维修预算金额超过1000元者,需有车辆管理人员随同,经指定维修点检验后,方可开具维修单,按规定程序进行维修。

4、学院办公室与学院指定维修点定期将车辆维修费用进行校对、汇总后由分管院领导签字后,交由财务结算。

5、长途出车途中,车辆出现故障,应及时维护,修理费用经随车领导签字后,交党政办公室审核登记,按规定程序报销。

6、路桥费、停车费每月结算,由车辆调度人员根据当月出车情况进行审核后报销。洗车费采取定额定量报销,中型车按30元/车,小车按20元/车,每月洗车4次计算报销。

三、车辆用油

1、车辆用油由党政办公室购买加油卡,统一定点定量加油。

2、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使用加油卡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司机可临时给车辆加油,但应于回院两日内到党政办公室办理相关的报销手续。否则学院不予报销。

四、附表:

1、美术学院私车公用申报单

2、美术学院公务车出车情况登记表

3、美术学院公务车维修记录单

 

附件1:4-1.docx  (0.01M)[下载]

【编辑:    】


(微信扫描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