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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教职员工考勤制度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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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管理、规范运行,增强全院教职工的纪律观念,更好地促进学院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四川师范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各项会议/活动考勤

(一)纪律要求:全院教职工需按要求参加学院及学校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活动,包括全院教职工大会、学校运动会开幕式(闭幕式)、党员组织生活、系(部)主任会议、导师工作会议、教师座谈会、专题讲座(报告)等。

(二)通知方式:学院各项会议/活动召开或举办前,由学院党政办公室提前2天通过学院教师QQ群、网站、公告栏、手机飞信及系主任五种方式通知教职工,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若学院有紧急事情需要临时开会,则由学院对参会人员进行电话通知。

(三)考勤记录:会议/活动开始前和结束后都需在15分钟之内到考勤员处由本人实名签到(规定时间之后不再补签,视为缺席或早退)。

(四)请假原则:因公请假需出具相关证明及分管领导签字,事假需出具相关证明或书面说明,于会议/活动前提交到党政办公室考勤员处备案。

、行政日常考勤

(一)纪律要求:学院规定所有行政人员采取工作日全天坐班制,每天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学院领导和辅导员采取弹性坐班制,在规定的时间需到岗考勤,不在办公室需明确事由和去向。

各办公室人员:上午8:30~11:50(各办公室在8:00分需有人准时到岗开门办公),下午14:10~17:50;

图书馆管理员: 8:30-11:50  14:10-17:50

美术馆管理员:上午8:30~11:50, 14:10~17:50(开馆期间:9:30-17:00)

(二)考勤记录:行政考勤统一由党政办公室考勤员负责执行。

(三)请假原则:请假需至少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申请,请假条统一交由党政办公室考勤员管理。请假半天以内由所在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并报分管院领导知晓;请假半天以上由分管院领导审批,请假3天及以上由院长或书记审批。请假返岗后需到考勤员处销假,否则视为未返岗。上班时间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或需中途离岗(2小时以内),需提前口头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说明,事后向考勤员提交书面说明可不作考勤处理。

、教师教学考勤

(一)纪律要求:教师在教学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或中途离开上课地点。

上午上课时间:8:10-11:45(每节课45分钟)

下午上课时间:14:10-17:45(每节课45分钟)

晚上上课时间:19:10-20:45(每节课45分钟)

(二)考勤记录:教学考勤统一由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执行。

四、考勤记录管理

全院性的会议/活动考勤和行政考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记录和统计;教学考勤由教学管理办公室记录和统计;其它会议/活动考勤由召集部门负责记录统计并在规定时间交到学院党政办公室汇总统计。

五、全勤奖励

学院在奖励绩效中设年度全勤奖3000元,鼓励当年遵守出勤纪律,无不良记录者。如有违背出勤纪律者,按照本制度第六条具体办法处理。

六、考勤违纪处理                    

(一)各项会议/活动考勤:迟到或早退扣100元/次,事假扣200元/次,缺席扣300元/次。全院性的教职工大会/活动,每年事假4次及以上或无故缺席2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事假6次及以上或缺席3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教职员工在婚假、丧假、产假、病假、补休期间未参加全院教职工大会的,按100元/次从全勤奖中扣除。

(二)行政日常考勤:迟到或早退扣50元/次,事假扣100元/半天(不足半天的按半天算);旷工扣200元/半天(当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视为旷工半天);病假3天之内不处理,第4天起按30元/天计扣。当月事假累计7天或病假累计达15天或旷工1天以上扣发当月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特情假处理视情况而定。

(三)教师教学考勤:迟到、早退、旷课、停课等考勤情况按照《美术学院年度教学考核评价细则》和《四川师范大学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的标准处理。

七、考勤记录相关概念说明:

迟到:规定时间后15分钟以内到达的为迟到;

早退:在规定时间前15分钟离岗(或离开会场或活动场所的);

旷工/旷课/缺席:规定时间15分钟后才到达或在规定时间前15分钟离开的为旷工/旷课;或未经许可或未请假不到岗为缺席(行政旷工按半天计;教师旷课按课时计;会议/活动缺席按次计)。

事假:因个人原因请假为事假;

公假:指因经学校和学院批准同意的外出考察、会议、活动等请假;

病假:因病请假需提交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据的病情证明;

婚假:国家规定的婚假;

产假:国家规定的产假;

丧假:国家规定的丧假。

特情假:如突发性的灾难、事故、直系亲属病危等,事后需出具相关证明。

八、执行时间

1、本制度从2013年9月1日起试行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原考勤制度废止。

2、本制度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有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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