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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科研管理常规工作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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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常态信息

序号

申报时间

项目

备注

1

1月初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2

1月初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旅游研究)项目

 

3

2月初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4

2月中旬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地方文化研究)项目

 

5

2月中旬

盐文化研究中心项目

 

6

2月底

四川张大千研究中心科研项目

 

7

2月底

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8

3月初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羌学研究中心”

 

9

3月初

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项目

 

10

3月初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四川思想家研究)项目

 

11

3月中旬

西部区域文化研究中心

 

12

3月中旬

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项目

 

13

3月中旬

四川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课题

 

14

3月底

四川省郭沫若研究中心项目

 

15

3月/6月

多元文化研究中心

 

16

3月/9月初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17

4月底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计划项目

 

18

6月中旬

酒文化研究中心项目

 

19

6月中旬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

 

20

8月中旬

四川省教育厅项目、四川师范大学校级科研项目

 

21

10月初

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项目

 

22

11月初

四川省大学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项目

 

23

12月底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注:以上时间仅作参考,具体时间以发布的申报时间为主。

二、科研成果录入、提交、建档

每年11月教师自行将前一年11月——当年10月的科研成果录入到学校科研处的“科研综合管理系统”,录完后提交相应的成果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科研秘书处审核及存档,作为年度绩效奖励和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备注:成果材料(复印件及原件)

(1)专著、编著、教材、作品集:封面、封底、显示出版时间的内页;

(2)论文、作品刊登:期刊的封面、目录、文章、封底、显示出刊月或出版时间的内页;

(3)课题:立项通知、结题证书;

(4)各级参展、参赛、获奖作品照片及相应证书;

(5)获奖:证书复印件(证书的正反面);

三、科研成果奖励

录入到“科研综合管理系统”里的科研成果审核通过后,学院于12月上旬根据《美术学院年度科研考核评价细则》对当年科研成果分类别、分级别计算科研分值,并兑换年终奖励绩效金额。

四、学术活动及学术讲座

    每年各系部规划的学术邀请讲座、对外交流活动及专题学术讲座由科研秘书负责组织安排及公告宣传,作为学院科研管理重要内容之一。

五、科研(教研)成果展示

每年学院统一安排“科研教研成果汇报展”,由科研管理工作人员与教研成果管理人员进行共同策划和执行,对当年度的教师成果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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