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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关于调、停课的管理规定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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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合理控制教学期间的调、停、补课现象,减少教学违纪情况的发生,依据学校《关于加强教学运行管理的意见》,就学院教学期间的调、停课程序、要求及后续处理规定如下:

一、办理程序

教师如需调、停课,务必提前3个工作日到教学管理办公室填写《美术学院教师调停课申请表》,并提交分管院领导签批,报学校教务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调停课。

二、相关处理

教师凡因私调、停课(下述第三条情况以外),第一次扣罚300元,第二次扣罚600元,第三次扣罚1200元,以此类推,于年终扣罚。每年因私调停课超过4次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三、不做处理的情况:

公假、产假、婚假、病假、丧假、特情假(相关说明见《美术学院考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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