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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日常教学运行管理规定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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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教学运行管理是学院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为了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学校《关于加强教学运行管理的意见》,学院从加强日常教学规范管理、加大教学检查力度等方面着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和监督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相关规定如下:

一、日常教学管理要求

(一)教学前期相关安排

1、课程安排。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将通过各系部及学院网页在期末公布下一学期各专业的课程安排(一年级新生除外),全院教师应在假期中作好课程教案和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开学全院教职工大会结束后,系主任应提交《美术学院系部课程安排签收表》,以确认每位教师知晓自己的任课安排。

2、教学大纲与教案准备。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的具体内容安排教学,不得随意调整教学内容。各系部应于开学前召开教学准备会议,检查任课教师教案的撰写情况、课前准备情况等。系部主任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教案应提出限期修改的意见,教案经系部主任批准后方可实施。

3、艺术实践(外出写生、考察、采风)课程。课程中按教学计划安排有外出写生或外出考察的,任课教师于开课前确定外出路线,安排学生准备所需工具及费用,并于外出前5个工作日(课程内设置的短期外出考察和室外调研需提前2个工作日)到学院办理相关手续(下载或领取填写《艺术实践(写生、考察)教学计划表》,签署《外出写生师生安全责任书》,完成各项审批签字后交教学管理办公室存档),课程结束后需上交外出写生、考察总结。

4、教室、教具的借用程序。 

(1) 多媒体教室: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到教室管理员处(成龙校区根据教务处规定办理)填写使用申请表,经核实、审批后方可使用。

(2) 教具:由任课教师到教具室选、借教具,指定所任课班班长或学习委员办理借用手续。

(3)各类实验室: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到艺术实验教学中心网站(http://aetc.sicnu.edu.cn/)预约登记,待实验室管理员安排后反馈使用意见,教师成功预约后填写《四川师范大学艺术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室申请表》,经核实、审批后,方可使用。课程教学中如对机房使用软件有特殊要求的,请于开课前5个工作日与机房管理员联系。

(4)模特儿的请用:模特请用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执行。每学期初,由各系按教学大纲规定提交当学期模特请用安排及经费预算,交教学管理办公室审核,分管院领导签字。凡超出教学计划以外的模特使用费用不予报销。

(二)教学期间相关要求

1、教学资料领取: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可自行到学院“下载专区”下载或到办公室领取上课所需的教学资料(包括考勤册、学生成绩册、学生名单、教案表、评分标准和实验报告等)。

2、学生成绩网上录入: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根据学校提供的职工号(或登录号与密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成绩网上提交。

3、教学资料上交(课程结束后,以下资料需要提交教学管理办公室):

(1)学生课程成绩册一套:成绩网上录入后打印2份签字(如成绩中有零分的,需在考勤成绩册上注明零分原因),含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分析表。

(2)课程教案表、课程考试命题说明及要求、课程考试评分标准。

(3)考勤成绩册:需用规范符号明确标识学生上课的出勤情况及统计、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

(4)学生考试作业:专业课程提交学生作品光盘(作为专业课评分依据和存档。存档方式:凡绘画、设计及手工作品应拍照,电子作品交电子文件。存档电子档案以班为单位,每位学生作品应标明学生姓名、作品名及指导教师等信息),实验课程还需提交实验报告。公共课或专业理论课如需进行期末统一考试的,须由任课教师按学校规定的模板共同命题3套,相关要求按《四川师范大学考试管理条例》第二章试卷命题与印制执行。

(5)教学资料提交时间:原则上在当学期校历规定的“复习考试”前一周提交完当学期所有教学资料(包括在学校教学管理系统中录入课程成绩,成绩录入原则上由教师本人完成,如请人代登成绩出现的一切问题由原任课教师承担责任)。

注:以上提交教学资料全部用于该门课程的教学存档。

(三)其它注意事项

1、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铃声上下课;教师在课堂教学期间应积极主动的对学生予以指导,教师也不能利用教学授课时间登录学生成绩等。

2、教师课后录入学生成绩应仔细认真,避免错登、漏登等情况出现。

二、教学运行检查

(一)检查内容:教学纪律、教学活动、教学效果、资料提交等事项。

(二)检查方式:

1、学校教学督导组日常检查。

2、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日常检查。

3、各系日常自查。

4、学院教学督导组、教学管理办公室、各系部协同定期检查。

注:以上检查结果将作为各系部及教师个人的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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