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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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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高等教育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为切实落实国家和四川省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决定,深入推进本科教育综合改革,加强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提高对应专业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综合办学水平,促进有关领域的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经研究,学校决定实施“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与建设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社会导向、实践取向、学生为本”的基本原则,以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需要为导向,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促进一批适宜专业的转型、升级和改造,改革培养模式,调整培养内容,强化应用型教学资源尤其是实践教学资源的建设,增强协同育人能力,大力加强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提高有关领域的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水平,提高学校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实施范围

2015年“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主要在以下领域实施:

1.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联系紧密的专业领域,重点支持与四川省重点发展的5大新兴先导型服务、5大高端成长型产业、7个优势产业、3个有潜力的产业、6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塔尖产业等领域的产业链条联系紧密的专业。

2.具有较好的校企合作前期建设基础,积累有较好的校企协同育人经验,建立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具有一定的行业背景和行业合作基础的学院或专业。

3.学院或专业内部对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一定的研究和普遍的共识,在师资储备、教学条件等方面具备开展应用型专业建设的基础和条件。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的教育改革总体趋势和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各类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专业,继续按照有关要求深化有关专业领域改革,原则上暂不参加“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和评选。同时,“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以加强现有专业的转型和内涵改造为实施重点,申报相关领域新专业不属于项目实施范围。

各有关学院应充分研究本领域实际情况,具体进行方案设计和项目申报,既可以针对某专业开展应用型专业建设,也可以在现有专业框架下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系列课程建设。

三、建设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领域建设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应重点从如下方面开展建设。

1.深入研究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四川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和《四川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等重要文件精神,深入研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新形势、新要求;组织力量加强行业调研、企业调研、同类兄弟院校改革和学生成长成才的需求调研等,着力分析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和新需要,立足我校实际,进一步明确专业领域内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和培养标准。

2.研制应用取向的综合改革方案。按照综合改革思路,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联合行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需要,围绕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实践教学、师资队伍、教学管理、教学资源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制定综合性应用型专业建设改革方案。在改革方案研制过程中,各有关专业领域应努力调研国内同类院校有关领域的改革情况,认真分析和研究不少于3个国内高校和2个省内高校同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鼓励有条件的领域和专业积极研究、引进、参考国外有关培养标准和培养经验),并与我校对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比较,分析优势和不足,在此基础上,形成具有集成性、综合性的人才培养改革方案。

3.形成校企联合的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加强与行业组织和知名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共建,探索并不断完善校企联合的人才培养机制,与一批对应领域的知名企业建立稳固的校企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培养方案设计、课程开发和教学实施,积极聘请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断探索校企合作的内容、方式和机制,努力在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校企深度合作;探索建立专任教师到行业企业学习交流制度,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培育“双师型”教师;并从行业企业选聘学有专长、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和学生导师,形成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

4.探索与能力为本的培养模式。紧密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在重视基础知识和技能教学的同时,构建以能力为本的课程体系,探索以能力培养为主的教学模式改革,通过大力加强教学团队建设,推进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改革,积极建设专业教学案例资源库,专业课程尽可能运用真实任务、真实案例教学,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主要来自企业生产实际问题,鼓励有条件的领域和专业,积极加强与知名企事业单位合作,加强校企合作课程建设,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引导教师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努力引进企事业单位的新技术、新标准,加强对学生的培养;支持本科生参与对实际问题的研究工作,增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大力加强和完善实践教学改革。紧密围绕学生成长成才需要和能力培养导向,统筹第一课堂、第二课堂教学工作,加强实践性课程建设力度,完善实践教学标准,加强实验实训项目建设和实施,强化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不断优化能力取向的实践教学体系;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拓展实践教学资源,形成相对稳定、条件较好、合作深入的实践教学基地,适当提高人才培养中企业的参与度,努力提高实践教学的有效性;在保证教学实效的前提下,鼓励学院适度增加实践教学的学时学分比例和见习实习实践;鼓励有条件的领域和专业,根据实际,并按照“能实不虚、虚实结合”的基本原则,开展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建设,拓展学生实践训练空间。

6.不断加强专业教学管理保障。深化专业教学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构建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体系,立足实际,改变与应用型人才培养不相适应的做法,深化对教师考核和学生评价等方面的制度改进,鼓励对应领域和专业进一步完善多样化的学生学业评价体系,建立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适应的学生学业评价制度,不断推进教考分离,加强对学生的过程考核和实际能力考核。鼓励有关领域和专业按照国际国内有关专业标准和评估要求,积极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在条件成熟时,积极参与国家有关专业认证。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安排

1.申报方式

各教学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开展拟申报项目论证,各申报项目不再填报申请书,只需提交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①项目基本信息(含项目名称、负责人、团队成员等),②项目综合性改革方案(含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③项目改革基本信息(项目目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分析、项目前期基础),④项目建设规划(项目四年建设计划、项目年度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⑤项目实施保障(人员安排及分工,经费预算等)以及学院、项目主持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内容。

2.时间安排

2015年4月30日前,各学院按照本《通知》精神,完成申报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并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见附件)纸本材料(一式四份)和电子材料报送至于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联系人:杨洋、曹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28-84760444,电子邮箱:csjwc@126.com。

2015年5月,学校将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并发布立项资助项目,按规定进行项目资助;学院按照通过评审的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专家评审采用公开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各申报项目应按照改革目标、现有基础、改革现状(含社会需求、学生实际、同类院校情况等)、改革措施、预期成效等方面制作答辩汇报材料,答辩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具体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五、资助方式

1.学校按照《四川师范大学本专科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对立项项目另行计算工作量,并全部计入学院,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2.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校外人员的有关费用,按照学校的财务管理规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等,在项目资助经费等中进行相关费用安排。具体涉及人员劳务费,根据现有财务管理规定,由学院统筹考虑和安排,学校不再单独资助。

3.学校按3-5万元的标准对每个立项项目进行资助,用于购买资料、开展调研等工作,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学校财务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4.对于项目开展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有关成果、获得的教学奖励,指导学生获得的有关竞赛奖励等,学校按照《四川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5.在国家级、省级有关项目申报和学校有关教学类评选中,学校对获得立项且实施情况好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6.在下一届国家和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尤其是职业教育领域的教学成果评选中,学校对实施情况好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和推荐。

7.根据“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学校在专业实施过程中,给予政策支持,帮助专业形成稳定的建设机制;根据专业建设实施情况,对实施效果好的专业,给予追加建设经费支持。

开展“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的申报与建设工作是学校适应国家高等教育改革新要求,加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专业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的重要举措,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在充分分析我校实际,广泛了解同类院校有关情况,深入调研、科学设计的基础上,认真进行方案设计,并组织实施,为不断推进我校本科教学的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出新的贡献。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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