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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代写、买卖行为自查工作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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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研究生进校后,研究生辅导员就带领研究生开展入学后的第一课,学习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四川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学生的学风建设,使学生一进校就养成学术规范的意识。

同时《四川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也印在给每位研究生发的《学习手册》上,做到在记录自己研究生三年学习的同时可以随时翻看学习,随时提醒规范自己的学术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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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习手册》上印制的相关制度

自接到学校下发的《四川师大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自查工作的通知》之后,美术学院通过全院教职工大会、研究生导师会、学院导师qq群、学生年级大会、学生年级qq群的组织开展带领学习及自学两种学习形式,要求导师自查,一旦发现立即上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研究生之间互相监督,做到杜绝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作假行为的发生,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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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年级组织研究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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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剑辉副院长组织导师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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