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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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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号)的通知、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以及四川省《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依照《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  复试对象

凡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一志愿统考联考上线考生、推荐免试生、团中央支教生、师资计划生、调剂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生源质量为核心,坚持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及综合素质考核均应量化。

5、所有复试小组成员在进行复试工作现场时关闭通讯工具。

6复试以差额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可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三、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向思楼(学术委员会主任、分学位委员会委员)

组员:汪春阳、唐剑辉、钟林卡、李联君、邱月

2、学院招生督查小组:

组长:汪春阳

成员:唐剑辉、钟林卡、李联君、邱月、周伟

3、复试小组成员:

组长:陶旭泉

成员:全体导师、副教授、博士

 四、投诉负责人:

    汪春阳   电话:84680019、13558816396

 五、复试日程安排:

1、体检:考生可到本校医院体检,3月22日上午8:00-12:00(空腹、备一张一寸照片)。校医院体检咨询电话:84761337。 

考生体检需要按四川省统一要求的《体检表》进行。体检表收回研招办截止日期:2016年4月18日

2、报道时间、地点及材料:

(1)复试考生3月22日到研招办(校本部第二办公区)复试报到后到学院报到。到研招办报到时需持本人《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交验),同时需要扫描第二代身份证后验证指纹(不在本考点报考考生需要重新采集指纹)。

(2)学院报到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14:10——17:00);报到地点:四川师范大学东校区(洪河大道中路351号)美术学院研究生管理公室(B210)。考生到学院报到须持本人《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交验)、指纹验证单、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已发表的科研论文及专著等材料。

备注:考生学院报到前请到学院财务室(B103办公室)交复试120元/生,加试80元/生,凭收据再到B210报到。

3、复试的时间、地点安排:

(1)2016年3月23日上午(8:30-):外语复试

外语复试地点:B208教室

(2)2016年3月23日上午(8:30-):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地点B111-1、B111-2会议室、B115

(3)2016年3月23日下午(2:30-5:30):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地点:A210、A212、B201-1、B201-2教室

六、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包含笔试B(满分100分)、综合面试C(满分80分)、外语复试D(总分20分)三部分。

1、外语复试(参看《2016年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生招生外语复试方案》);

外语复试满分合计为20分,若外语复试成绩低于12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笔试:其中笔试满分为200分。笔试科目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上的科目进行。对于调剂考生,若复试科目已经初试,则可安排我校的初试科目对他进行复试。复试笔试成绩低于12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80分,低于48分者,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情况要有记录,请认真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复试情况登记表》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考生报到时统一发放。综合面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b、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c、人文素养、心理素质;d、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考生加试科目为2门:加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100分(不进入复试总分的计算),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复试结果

1、复试结果一般以初试总成绩A、复试笔试成绩B、综合面试成绩C、外语复试成绩D之和。

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权重分;跨专业报考原则上要加试,加试科目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数不得少于二门,加试内容以招生简章规定的科目为参考。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方面表现突出者(第一作者),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加分原则为:一般刊物有论文加1分;核心刊物有论文加5分;SCI、CSSCI或人大复印等加10分(同等档次多发可加1分,但所有加分不超过10分)。其成绩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并由学院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复试期间同时进行体检和政审,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所有调剂考生录取排队均在一志愿考生之后。

考生总成绩=A+B+C+D+E

其中,A为初试总成绩,B为复试笔试成绩、C为综合面试成绩、D为外语口语及听力成绩,E为科研成果加分。

八、复试结果公布:时间:3月25日

公布方式:

(1)学院B区宣传栏;

(2)学院网站(网址http://finearts.sicnu.edu.cn/

八、复试监督和复议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委监察处将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小组组长要对本硕士点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要对本学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要将复试工作办法、安排、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4、实行复议制度。为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应公布专门人员及电话负责受理考生投诉等事宜,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告知考生。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如对复议结果存在重大争议,可责成学院进行再次复试。

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原则性强,请有关人员严格按照各项规定认真负责做好自己的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自觉维护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声誉。对违反国家招生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备注:

所有拟录取调剂考生均需在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后在中国研招网确认具有行政效力的“待录取”,以及到学院领取调档函。所有定向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定向协议,并在4月8日前与工作单位签好协议送达我校研究生招办。          

十、本办法由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负责解释。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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