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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美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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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院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的推荐办法

(一)学院成立“2015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组长:汪春阳、 蔡光洁

副组长:唐剑辉、李联君

成员: 钟林卡、邱月、杜方晓、肖晶、向思楼、吴丹、陶晶、周伟、张跃忠、梅少云、蒋杰、李矩、田亮、罗玉琴、廖芳、胡茜、季海涛

“推荐工作小组”全面负责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工作,包括制定推免办法、全面考核与选拔,接受举报与核查等。为确保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正与公平,学院设立举报电话:84682030、84685868。

(二)推免名额的确定

1、推免名额分配原则:各专业方向推免生名额=各专业方向毕业生人数/学院毕业生总人数×推免生总名额,适当兼顾各系专业培养方向,并参考各系专业学生获奖情况。

2、确定我院各专业推免生分配名额:学校分配到我院的推免生名额合计17人。根据学院分配原则,推免生名额分配如下:美术学1人,绘画3人(国画、油画、版画方向各1人),艺术设计13人(视传传达设计方向5人,环境艺术设计方向6人,动漫媒体方向2人)。按学校下达我院推荐名额1:2的比例,分别确定各专业免试硕士研究生初步推荐入围名额。学生排名按专业方向成绩分类进行。

3、推免生综合评价及考核办法。

依据学校指导意见,按三年综合成绩和专业笔试及口试成绩进行折算。其中,三年综合成绩占80%,专业笔试成绩占10%,面试成绩占10%。对于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学生,在综合评价成绩基础之上,参照学校相关要求予以加分。

二、推免生产生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9月3日上午:发布推免报名通知。学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自愿申请报名,并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http://202.115.194.53:8000/show.aspx?newsID=79392f544d71302f76742f4b6776396145595a4470513d3d下载)。9月5日下午5:30前提交各辅导员处;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报名资格,教学管理办公室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复核报名资格;

(二)9月4日下午:学院成立工作小组;

(三)9月5日上午:工作小组制定推免办法;

(四)9月5日下午5:30前:推荐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综合评价办法上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备案,同时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和网页上公布综合评价办法;

(五)9月11-14日对入围学生统一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9月15日下午5:30前拟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七)9月16日下午5:30前学院将《统计表》、《信息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及电子文档)上报学校“2015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八)9月18日下午5:30前,学校审定并公示。

(九)9月25日起,获得正式推免资格的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联系接收学校。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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