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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民族文化,演绎书法美丽——美术学院2016级学生党支部开展系列特色组织活动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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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传统文化,体现文化自信,美术学院2016级学生党支部于2018年11月20日和11月22日分别在第一教学楼B216和第四实验楼南605教室开展了以“学习中国传统文化之书墨飘香”为主题的系列特色党组织活动。本次党组织生活由郑可欣同志主持,参加本次活动的是本支部所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以及入党积极分子。

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于是,我们今天的党组织生活学习了关于传统书法的系列知识。首先,郑可欣同志为我们讲解了关于书法的演变历史,殷商时期-甲骨文,西周时期-铭(金)文,东周时期-石鼓文,秦朝-小篆,汉代-隶书,魏晋-真(楷)书、行书、草书,唐朝-楷书、行书、草书发展,跨入了一个新的境地,此后由于战乱,书法的发展开始缓慢;其次,我们观看了很多书法大家的书写视频,对毛笔字有了进一步的实践性学习。最后,大家就什么是书法的内容和形式展开了讨论。

陈雪梅同志认为,要谈书法的内容与形式,必须寻根溯源,从西方的美学观和哲学观入手,探明内容与形式的定义。内容是指艺术品内在的神韵与含义,形式是指艺术品外在的风格,二者相统一。具体而言,艺术品的内容主要指题材、主题、人物、环境、情节等诸多因素的总和;艺术品的形式指结构、艺术语言、艺术手法、类型题材等。艺术品的内容与形式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周雨薇同志认为,书法的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是处在不断变化之中的,内容和形式的变换也会导致书法实用性和艺术性的变化,可以说内容、形式与实用性、艺术性互为因果,相互转化。从字体发展史的角度来说,每种字体形成的早期,其内容的要求决定了书法形式,往往都是出于“易而快”的需求,体现了书法的实用性。在这种字体的成熟时期,往往内容和形式都具有相同的地位。而在此字体向下一种字体转变的时期,往往是注重改字体的形式美,内容大都无关紧要了,这个时候的书法艺术性被大大提高。

最后,郑可欣同志总结,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书法的内容和形式都不能进行分离。书法的内容和形式在不同的阶段、不同的情境下关系是在变化的,但二者紧密的与书法的实用性和艺术性相联系,我们在进行书法创作的时候不能单独剥离其中一个因素,而使另一个因素单独存在。如果这样,书法就不能称之为书法了。

本次党组织生活,同志们认真学习了书法知识,让我们认识到这些文化是中华的瑰宝,我们要继承和弘扬,坚定文化自信,做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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