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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校级优秀多媒体课件评选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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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广大教师更新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师科学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进行课程整合的能力,4月7日,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信息化专业委员会下发《关于举办第十六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专委会〔2016〕7号),根据第十六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为提高我校教师课件制作水平,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校级优秀多媒体课件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教学一线的在编在岗教师均可报名参评。同时,为了进一步鼓励教师根据教学需要,积极设计和开发优秀多媒体课件,科学利用多媒体课件进行课堂辅助教学,不断加强教育技术在实际教学中的应用与推广,学校鼓励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学名师、“现代园丁奖”和“教学新秀奖”获奖教师以及国家和省级精品开放课程及相关“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成员提交主讲课程授课课件参评。

二、评选要求

1.我校2016年度校级优秀多媒体课件的评审工作将参照《第十六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评审标准》进行评选。

2.根据作品的适用对象,第十六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将参赛作品分为:高教理科组、高教工科组、高教文科组、高教医学组、高职理科组、高职文科组、中职组、微课组8个组别进行评审,请根据提交课件的适用对象,科学、合理的在《课件信息》(附件2)中选择一个参赛组别填报,不可同时报多个组别,并在“作者信息”栏中按照课件完成人排序完整填报相关信息。

3.参评课件必须是我校教师自行制作并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实际运用的课件,没有任何版权争议的非正式出版物。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课件内容50%以上为作者原创,并应注明主要参考资料。每件参评课件的作者原则上不超过8人(微课组作者原则上不超过5人),并在填报课件信息时进行排序。

4.根据《第十六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高教组、职教组)活动方案》,拟申报“微课组”参赛作品视频须以flv格式上传,录制时长为8~10分钟,容量不超过40Mb,作者原则上不超过5人。提交微课视频光盘的同时,还须通过中国教育信息化网(www.ict.edu.cn)报名并上传微课作品。作品上传时间:2016年5月1日-9月15日。教师申报的微课作品视频在网上的得分情况(学校以2016年6月25日为时间节点)将作为2016年度校级优秀多媒体课件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评选安排

1.2016年6月18日前,各拟申报教师参照《第十六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评审标准》的要求完成课件制作,填写《课件信息》后,将参赛课件和《课件信息》表一并刻盘后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人:何苗,联系电话:84685868。

2.2016年6-7月,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四、其他

1.学校将评选出2016年度校级优秀多媒体课件若干名,并对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学校统一组织推荐获奖课件参加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

2.鉴于从2016年开始,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主办方从原来的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调整为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信息化专业委员会,而且近年来该项大赛在评选方式、评审流程等方面均有较大调整,经研究,学校将对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获奖课件的特殊贡献奖励办法进行调整,具体奖励按照调整后奖励办法执行。

3.学校鼓励学院和教师自行报名参加大赛,并将多媒体课件获奖情况纳入学校教学考核范围,在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教学评优等方面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体现。

精心制作并科学使用多媒体课件,是在本科教学中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改革教学手段的重要内容。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大力宣传、积极申报,并鼓励教师结合教学实际,积极采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十六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通知(含活动方案、评审标准)

2.课件信息

3.学院教师申报校级优秀多媒体课件汇总表

 


附件1:附件3:学院教师申报校级优秀多媒体课件汇总表.xls  (15.00k)[下载]
附件2:附件2:课件信息.doc  (32.50k)[下载]
附件3:附件1:第十六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通知.rar  (499.88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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