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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征集和推广本科教学改革优秀案例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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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重要教改成果培育计划”的总体安排,为深入推进本科教育综合改革,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收集、整理、总结、推广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一线产生的优秀经验,为更大范围地发挥改革效益,发挥示范作用,推进全面改革,经研究,学校决定征集和推广一批本科教学改革优秀案例,并从中遴选一批优秀项目进行后期资助,为做好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学校开展本科教学改革优秀案例征集和推广,主要目的在于:

1.促进学院深入总结自身教学改革中的措施、亮点和特色,为进一步巩固优势特色、促进内涵发展奠定基础。

2.在全校范围内宣传和推广教学单位所取得的优秀改革经验,带动相关领域改革和建设,促进学校教学改革的全面深化。

3.发掘一批具有创新性、前瞻性的改革项目,加强后期资助和成果培育,为下一届国家和省级教学成果奖遴选奠定基础。

二、征集范围

我校本科教育教学一线所产生的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实践性和推广价值的、已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中产生较好效果的改革案例均可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质量工程”国家级和省级项目中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教学团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团队类项目,原则上应当申报。

2.学校重点鼓励前期在团队教学、陶行知创新实验班、基地班、学生实践教学改革、培优项目、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培养人才等领域开展了大量改革实践,并取得成效的单位申报有关改革案例。

已获往届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有关改革成果,原则上不再参与申报。同时,本次征集遴选以学院和团队类改革案例为主,个体类教学改革案例暂不纳入征集评选范围。

三、征集方式

各教学单位应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认真总结自身教育教学改革经验,以学院或团队为单位进行总结和申报,撰写3000-5000字的《改革案例》,认真总结改革事项所解决的主要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主要成果、产生的培养效果、取得的基本经验和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思考等内容,每个学院申报数量原则上不应少于2项

2015年4月20日前,各学院将申报优秀改革案例汇总表、参与遴选改革案例的纸质文本(一式2份)和电子文本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联系人:杨洋、曹艺,联系电话:84760444,电子邮箱:csjwc@126.com.

四、资助方式

1.对入选的优秀改革案例,学校结集正式出版,并通过校内外新闻媒体和专门研讨会等形式予以积极推广和运用,促进改革项目扩大覆盖面,增强改革效益。

2.对于具有较大培育价值,创新性、示范性明显的成果,学校按照校级教改项目标准予以后期资助和同等对待,进行工作量计算和经费资助,支持学院深化改革、加强建设、培育成果、提高质量。

3.学校将优秀改革案例入选和推广情况作为下一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依据之一。

征集和推广本科教学改革优秀案例,挖掘和整理我校本科教学一线所涌现出的优质经验,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是学校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培育重要成果的重要方式之一,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深入挖掘,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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