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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认证办理流程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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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证项目:
  1、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中英文认证
  2、成人、自考、网络教育、开放式教育学历证书中英文认证
    3、军队院校学历证书中英文认证
二、申请认证办法
  第一步: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现场领取、填写)
  第二步:准备认证申请材料:
   我中心目前只开展现场受理认证服务。委托他人办理认证申请的,请提供书面委托书。毕业证书原件丢失或自行涂改过毕业证书的,请与原发证学校联系,换发《毕业证明书》以后再申请认证。学历证书内容是学校填写错误的,请提供学校学籍部门的书面证明。公民身份信息有过变更的,请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比如变更姓名的提供有曾用名的户口本原件、变更身份证号的提供身份证信息变更证明等。 
  1、 申请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的,需提交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001年以前毕业的,请尽量提供原毕业学校档案馆或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盖学校红章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学校档案馆或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关于在该校学习经历的书面证明、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登记表、派遣证以及其他与学习经历相关的材料,可以缩短您的认证时间。
    2、申请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开放式教育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2001年以前毕业的,请尽量提供原毕业学校档案馆或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盖学校红章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适用于成人高等教育)、关于在该校学习经历的书面证明、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登记表、以及其他与学校经历相关的材料,可以缩短您的认证时间。
  根据有关部门《关于做好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资格学历复查》的通知精神,专升本学生必须持有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学历证书申请认证,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或提供专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查询、打印方法请查看学信网学历查询页面)。
  申请“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三沟通)的自考学历,还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明。
  3、申请军队院校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根据“是否现役”的情况,分别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复印件、退伍证或转业证复印件(如转业证丢失,请提供个人档案中的转业审批报告复印件),以及个人档案中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或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或学员登记表复印件。其中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士兵入学批准书复印件;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复印件;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
  特别提示:凡不符合国家教育委员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规定的,学历认证不予通过,且不予复议。
  第三步:认证咨询费标准
  中文学历认证报告 95元/份
  英文学历认证报告 300元/份
  中文报告备份 50元/份
  英文报告备份 100元/份    
  第四步:申请认证办理方式、报告领取方式
    目前,我中心只有现场办理认证的方式,不受理邮寄业务。申请人凭认证受理单到认证现场领取认证结果,委托他人代领的,凭认证受理单或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三、学历认证时限
  1、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早期学历在只有基本资料的情况下,认证时间可能会延长。
  2、如超出20个工作日未能完成认证,如认证人未书面申请撤销,将按延期处理。
  3、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认证处将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
    4、 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避开假期申请认证,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四、认证进度查询
    为方便申请人随时了解认证办理进度,认证资料正式受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后,申请人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页面(http://www.chsi.com.cn/xlrz/),输入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学历认证进度。
五、申请复议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3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因相关申请资料逾期销毁,故超过3个月不再受理复议,需重新提交资料进行认证。
  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复议。具体情况如下:
  1.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需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历属实”的证明,需要注明证明人及联系方式。
  2. 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3. 军校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要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新生学籍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管理中心联系,电话是010-66717517。
  4. 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要提交由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考办出具的书面证明以及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5. 复议不再收取认证费用。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四川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
  邮政编码:610041
    咨询电话:028-86122680传真:028-86119607
  学历认证客服邮箱:2562887237@qq.com(QQ邮箱)
    由于进行电话咨询的用户较多,因此建议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咨询,我们会及时给您回复。 

                                                       (转自四川省教育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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